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電動汽機車免牌照稅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實現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案已修法通過,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稅務局表示,統計至目前花蓮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計114輛,減稅金額近300萬元。

該局指出,免徵牌照稅的電動車輛是指純電動車,不包含油電混合車、燃油車。民眾凡是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且車籍地址登記於花蓮縣,該局均將主動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至114年1231止,免由民眾提出申請。

該局籲請民眾,純電動汽機車除可免徵使用牌照稅外,亦享有免徵貨物稅、燃料費等優惠,不僅節能還能省荷包,歡迎多加使用。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分機242-24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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