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月24日臺11線149公里處交通事故說明
成功分局呼籲駕駛人遵守標誌標線,勿有違規超車行為】
陳姓女子(48歲)10/24日下午3時20分許,駕駛小客車北向南,行駛於臺東縣東河鄉臺11線郡界段直線路段,於跨越雙黃線超車時來不及駛回原車道,撞上對向潘姓男子(20歲)駕駛的紅牌大型重機,潘男意識清楚但左腿骨折,送臺東市醫療院所治療,陳女經呼氣酒測無酒駕情事,潘男則將委託醫院抽血檢測。
本件事故亦波及到許姓男子(53歲)停放路邊之小客車造成左側車門毀損。本案事故經查明釐清後,若肇事汽車涉及違規超車行為,將依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予以舉發。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表示,超車意外的發生,主要來自駕駛人不當的標誌標線觀念,以及對超車路線和時機,作出錯誤的判斷。會劃設雙黃實線禁止超車的路段,多有路幅、視野狹窄,或是鄰近路口、社區等避險考量,駕駛人不應該看到對向無車就貿然超車,導致事故的發生。分局也會持續加強臺11線沿線是類違規的取締,防制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