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主要的修正重點為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調高,生育給付自2萬400元調高至6萬1200元;喪葬津貼自15萬3000元調高至30萬6000元。此外,新申請參加農保者即視為一併參加農民職災保險,不僅更為便民、亦加強農民的職災保障。
提案促成修法的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表示,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係為維護農民健康及增進福利。然而,攸關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金額的農保月投保金額,自農保條例於78年6月23日公布施行以來,即為1萬200元,迄今未有調整。因此,他與孔文吉立委考量通貨通膨及經濟成長等因素,提案修法調整月投保金額。
立委鄭天財Sra Kacaw說明,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且月投保金額提高所增加的保險費係由政府負擔,農民農保保險費維持每月78元。施行後其喪葬津貼自15萬3000元調高為30萬6000元;生育給付除因月投保金額調高外,另其給付基準亦從2個月修正提高至3個月,其金額合計自2萬400元增加至6萬1200元。
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另指出,現行農民健康保險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為分開申請,實不簡便,故參考勞工健康保險制度提案修正,比照勞保、投保農保即視為一併申請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不僅更加便民,更確保農民保障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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