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東台灣新聞網

浪捲入海|女子獲救後已OHCA

https://videos.files.wordpress.com/mjymUtuu/tmp_v4739145320099703570.mp4
救援
https://videos.files.wordpress.com/4YG1iwsD/tmp_v4739145320364302320.mp4
救援
https://videos.files.wordpress.com/qUcd6Wn0/17692160355694.mp4
送醫

花蓮縣消防局2/23日清晨接獲民眾來電,表示在花蓮市北濱公園的海邊有一名女性,疑似酒醉躺在海邊遭海浪捲入海中,距離岸邊約5公尺左右需要救援,消防局人員到場後發現患者位置距離海岸約15公尺,並以人員拖拉方式救援,救起後患者已OHCA,急救後送門諾醫院。

救援
救援

花蓮縣消防局於今2/(23日清晨6點18分時許,接獲報案有看見溺者在北濱海上載浮載沉,隨即派遣轄區花蓮分隊2車6人前往救援,並由小隊長王先敏擔任現場指揮官。消防人員到場後目視溺者離岸約70米,由隊員盧立人利用活餌救援攻擊式游向溺者,順利成功將溺者帶上岸,經評估溺者已無生命徵象,立即實施CPR、ZOLL X生理監測、插管及給予強心針劑等高級心臟救命術,後送至門諾醫院。

民眾若想要消暑,應選擇合適的場域進行相關水域活動,裝備要齊全,選擇有合格救生員的地方才可下水,如遇到溺水事件,謹記「救溺五步驟」口訣-「叫、叫、伸、拋、划」,救溺前請先自保,切記不諳水性不要貿然下水救援,也要悉之「防溺10招」包括:戲水應選擇有救生設備與人員的地點、避免做出危險行為、注意湖泊溪流落差變化、不要落單、下水前先暖身、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注意氣象報告、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等。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從事水域活動時務必注意自身及同伴安全,切勿輕忽任發生危險的可能,並牢記救溺5步、防溺10招,降低溺水意外發生,方得以確保人身安全。

我要報名:
https://reurl.cc/Rv4Onz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