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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提醒113年度營業稅網路交易查核|將於4/1日起展開

自動辦理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民眾透過網路購物已成為潮流,由於網路商機無限,營業人常有透過網路平台或自行經營網站及臉書直播、INSTAGRAM、LINE等社群應用軟體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為防杜營業人藉由網路交易短漏開發票,及個人藉由網路交易規避辦理稅籍登記,將展開專案加強查核。

該稽徵所說明,個人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且每月銷售貨物已達到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之課稅標準者,即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

該稽徵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為維護租稅公平 並遏止業者藉由網路交易的經營模式逃漏稅,將網路交易查核作業列為重點查核項目,本(113)年度自4月1日起展開查核作業;基於「愛心辦稅」原則,採取「先輔導後查核」方式辦理,籲請營業人或個人自行檢視,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如因疏忽,漏辦稅籍登記或有漏開統一發票之情事,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自動辦理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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