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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辦竹市警員宋祕書等人涉貪案件 宋男、彭男羈押禁見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三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竹市警局祕書宋姓男員警等人涉嫌貪污等案件,指揮司法警察持法院搜索票同步執行搜索十處,並通知案關者共十二人到案。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鄒茂瑜表示,新竹地檢署動員檢察官七人漏夜訊問,四日凌晨近五時許完成訊問工作,認定宋男、彭男及陸男三人均涉有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清晨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四日下午三時召開羈押庭,承辦檢察官亦到庭積極論告,法院訊問後,裁准宋男、彭男羈押禁見,陸男則諭知請回。其中彭男為公務員,陸男為退休員警。

針對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及市警局等人員,搜索市警局宋姓秘書住家及辦公處所,查扣個人手機及存摺等物品,案件尚待調查釐清,基於偵查不公開,新竹市警局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

新竹市警局除全力配合檢察官依法偵辦外,並對涉案員警予以最嚴厲懲處,依法予以停職,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本局重申警紀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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