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吳新文/花蓮縣綜合報導
鄉親朋友期盼的「花蓮振興券」來了,10/12日正式開放符合資格的民眾領取,期盼透過振興券的使用,刺激地方消費市場,振興花蓮經濟發展。
花蓮縣政府為確保發放作業順利,10/11日縣府已將振興券送抵各鄉鎮公所,徐榛蔚縣長更親自視察發放所設置情形,確保發放動線與事前準備工作皆已就緒。縣府對此次振興券派送和發放作業採取相當嚴謹的檢核機制,並安排警力加強各發放所的安全管控,務求確保領取流程的順暢與安全,讓民眾能夠順利領取振興券。
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
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
鳳警護送振興券|加強安全維護
花蓮縣政府113年度促進經濟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8日止發放,縣警察局鳳林分局10/11日5時,由組長王忠光率隊2車7人,前往花蓮市印刷廠,將印製好的振興券分別護送至壽豐鄉、鳳林鎮、萬榮鄉、光復鄉及豐濱鄉等各鄉鎮公所存放保管。
本次人員進出印刷廠均須經過安全檢查,警方俟工作人員清點、裝箱完畢後,再由警方派遣前導及殿後車護送運券小貨車至各鄉鎮公所入庫保管,同時警方編排警力24小時進駐公所執行安全戒護。
鳳林分局表示,不論是振興券的護送、保管等安全維護作為,每一個環節都不能輕忽,警方已做好全盤的準備,絕不容許任何事故的發生,務必確保此次發放工作在最平和、最安全的環境下,圓滿完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