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年節腳步接近,不少家庭應該已經備妥豐盛佳餚食材,準備在除夕團圓飯時和家人一起大快朵頤,活體帝王蟹(學名:Paralithodes camtschatica)、澳洲天鵝龍蝦(水姑娘龍蝦,學名:Panulirus cygnus)及波士頓龍蝦(學名:Homarus americanus)等生猛海鮮一直是高人氣的明星美食,然而,這些水產品的原產地大多不在臺灣,如何在享用佳餚的同時,確保強勢外來種不對臺灣海洋生態造成威脅,是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努力的重要任務。
防止外來種入侵,保護台灣海洋生態環境,是海保署職責所在,也期待國人共同努力,因應年節期間,民眾多有食用進口水產動物作為年節應景食材之習慣,藉此宣導野動法進出口申報規定,並非近期有發現人為棄養而溢出台灣海域之情事。
海保署自108年度接手海洋生物活體輸出入審查案件,裁處數如後:108年為9件,109年15件,110年3件,111年4件,112年10件,113年16件,114年度則已裁處2件。
目前根據海關所移送查獲及裁處案件類型樣態,包括進出口業者虛報/謊報貨名、旅客手提行李夾帶等。
過往外來種入侵之案例,像是紅鼓魚、龍虎班等,歷歷在目,值得持續關注,新年期間特別舉帝王蟹及波士頓龍蝦等食用海鮮,則評估後因不影響海洋生態,係採取通案核准方式(建立白名單),業者無需逐案申請。在白名單之外的申請輸入海水物種,多以觀賞魚為主,食用水產品則有貝類、甲殼類如蝦蛄、日本毛蟹等。
每年查獲數量不定,以觀賞魚而言為200隻以內,年度查獲總重不過數公斤,後續皆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進行裁處,至查獲物種之後續處理,多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銷毀。
海洋野生活體物種輸出入非法案件之裁處,一般多係裁以罰鍰金額為一萬元至五萬元。
海保署說明,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規定,有關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保育類、海洋哺乳類等產製品輸出入,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方能輸入。為因應國內每年龐大的進出口需求,海保署自110年起即建置「海洋野生動物簽審作業通關平台」,透過線上審核簡化過往繁瑣的申請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加速貨物通關並降低業者貿易成本。對於經審查確認不影響生態平衡的物種,例如帝王蟹等食用海鮮,海保署採取通案核准方式,業者無需逐案申請,讓消費者在年節期間能輕鬆享用安心海鮮,又能免除生態隱憂。
海保署指出,據統計每年進口的海洋野生動物活體高達一千餘種,其中又以觀賞用魚類為大宗,如何防止外來物種因管理疏失或人為棄養等因素而逸出到我國海域,是維持生態穩定的重大挑戰。若強勢外來種入侵自然環境,恐對本土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造成重大威脅,即便後續進行移除也會耗費大量人力與資源,得不償失。有害外來種對經濟及環境所造成的危害不輕,而輸出入審查制度就是守護海洋生態的第一道防線,由海保署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杜絕生態危機。
海保署表示,有輸出入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其產製品需求的業者或民眾,可逕行前往以下網頁了解相關申請程序與規範(https://reurl.cc/A6YWVp)。讓我們在良好的管理制度下珍惜與利用海洋資源,為守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盡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