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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機車閃避對向左轉車自摔|宜蘭市區車毀人傷

現場
現場
自摔
駕駛送醫

宜蘭市女中路一段與陽明三路路口,8月27日下午2點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車沿女中路一段往中華國中方向行駛,至前述地點左轉陽明三路,對向直行機車見狀剎車不及自摔倒地,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者送醫救治,並對雙方駕駛實施吐氣酒測均無酒精反應,詳細的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呼籲,汽車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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