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財政部於114年11月27日公告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1.3萬元,較113年度增加3,000元,民眾於明年(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該稽徵所說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國家不得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課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60%計算,訂定114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21.3萬元,有助於減輕民眾租稅負擔。
該稽徵所進一步說明,因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已達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標準,民眾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時,適用免稅額提高4,000元至10.1萬元、標準扣除額提高5,000元至13.6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9,000元至22.7萬元及調高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該稽徵所表示,為保障納稅者權益,本所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如有稅捐爭議或認為權益受有損害及依法提請行政救濟時,可向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請求溝通、協助或申訴、陳情及必要的諮詢與服務,請納稅人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3-8881070轉206鄭小姐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