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1.15.)鄉長林清水羈押禁見|光復鄉大洪水巨災釀19死5失蹤,撤離人數從600人浮報為8000人!
新聞回顧(2026.01.15.)追究光復大洪水釀19死5失蹤責任|涉嫌浮報登載不實撤離人數,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鄉長林清水!
追究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0923大洪水釀19死5失蹤責任,花蓮地檢署1/20日傳喚光復災區多名村長,就大洪水發生前,鄉公所是否有下令撤離為追查重點,應訊的多名村長均異口同聲表示:「鄉公所下令垂直避難,沒有下令人口撤離!」
新聞辭典:垂直避難
內政部:垂直避難非新創之避難方法
對於各界討論本次花蓮堰塞湖災害,部分民眾採取「垂直撤離」問題,內政部114-10-01日表示,為因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溢流,農業部經邀集多次專家會議討論,評估影響範圍並劃定區域,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部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花蓮縣水災保全計畫中有關水災之避難原則,民眾可採取「依親」、「至避難收容處所」及「至高處垂直避難」等方式。
內政部說明,垂直避難並非本次因應溢流新創之避難方法,且已一再強調需先確認居家穩固安全(如鋼筋混凝土)、有二樓以上,又不在水岸邊,才可於災難時往二樓以上暫時垂直避難。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花蓮縣107年水災危險潛勢地區保全計畫中(第9頁)即提有「疏散撤離係指居民自住處平面疏散撤離至指定安全避難所、親友家,或垂直疏散至自家或同樓層 2 樓以上之安全處所」之垂直避難方法。
內政部強調,目前仍在救災期間,一切以救災復原為重,且該次與農業部、花蓮縣政府及台大、陽交大學者所開之會議,始終堅持以「保全人民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作疏散範圍劃定之考量,盼勿對過程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大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