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名女子115年1月29日凌晨3時許,在花蓮市某酒吧飲酒時,與另外2名女子發生口角糾紛,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仍情緒激動,警方立即強勢控制現場,惟1名女子仍不聽警方勸戒,遂對其施以管束預防危害。本案已通知所有涉案人到案說明,並將相關人等依涉嫌傷害罪嫌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飲酒應理性控制情緒,切勿因一時口角引發暴力衝突。任何形式之暴力行為均非解決問題之方式,警方對於滋事、鬥毆等違法行為,必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


1名女子115年1月29日凌晨3時許,在花蓮市某酒吧飲酒時,與另外2名女子發生口角糾紛,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仍情緒激動,警方立即強勢控制現場,惟1名女子仍不聽警方勸戒,遂對其施以管束預防危害。本案已通知所有涉案人到案說明,並將相關人等依涉嫌傷害罪嫌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飲酒應理性控制情緒,切勿因一時口角引發暴力衝突。任何形式之暴力行為均非解決問題之方式,警方對於滋事、鬥毆等違法行為,必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