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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壞走讀課程學生|無視規定與部落共識,遊客攜數犬闖二峰圳,老師婉言勸導遭嗆:「那你們就走啊!」

文: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影片:民眾提供

變成狗狗澡堂
遊客無視現場明確的禁止告示|私自帶著數隻大型犬隻闖入圳道

擁有百年歷史的文化資產「二峰圳」,近日發生一起令人憤怒的自私行為。根據目擊民眾提供的第一手畫面顯示,有遊客無視現場明確的禁止告示,私自帶著數隻大型犬隻闖入圳道。

事發當時,當地學生正在「側向溢流堰」進行走讀課程。不料該名遊客在未經任何知會的情況下,竟突然將隨行寵物的球往圳道內丟入,數隻大型犬隻猛然落水濺起巨大水花,讓現場專注親水的學生受到極大驚嚇。

現場學生主任見狀,隨即展現教育者風範,貼心上前告知該處「禁止攜帶寵物戲水」,強調這不僅是為了水質安全,更是基於在地族人的集體共識與對水源的敬畏。沒想到,該名遊客非但毫無歉意,竟還公然挑戰教育現場,傲慢地當眾回嗆:「那你們就走啊!」 這種傲慢的態度,不僅是對環境規範的蔑視,更是對在地教育最惡劣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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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警告:無視部落共識與法律紅線 對在地族人而言,二峰圳不僅是珍貴的文化資產,更是維繫部落命脈的重要水資源。該遊客公然將族人的重要水源視為私人的「大型寵物戲水池」,已嚴重踩踏部落底線。針對此類行為,相關單位可依法究辦,請遊客切勿以身試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百年遺產
二峰圳全區屬文化資產保護範圍。違反保存維護計畫之行政違規,最高可處 2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涉惡意毀損,罰金最高可達 2,000 萬元

《水利法》|水質守護與責任
二峰圳為主圳道,嚴禁進入以避免汙染民生用水。於水利設施範圍內違規活動,可處新台幣 2,500 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執行法》|保障公共利益
若遊客行為已造成公共利益侵害(如干擾合法教學、勸導無效),管理人員可依此法要求違規者立即離開現場(即時強制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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