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4.26.)教保人員立法院拉白布條抗議|上億公帑買雲端監視逼走好保母及教保人員?台灣托育環境的危機:拒絕雲端監控惡法!
作者:中臺科技大學 兒童教育暨事業經營系 連寶靜 副教授 2026/4/27
Email: pclien@ctust.edu.tw
有一群深耕幼教領域多年的教育工作者,於 115 年 4 月 26 日集結於立法院前發出沉痛的抗議。因為 115 年 4 月 14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法案,強制規定托育機構必須配合國家法令,全面導入影像「雲端監控」系統,衛生福利部更為此編列了高達 2.6 億元的年度預算。對此「雲監管」政策,我們感到無比震驚與痛心。這不僅嚴重踐踏了托育人員的工作尊嚴,更是獨步全球的驚人法案!
事實上,早在民國 109 年,政府就已嚴格規範托嬰中心於立案時,必須建置全程錄音錄影設備,且影像須於機構內保存 30 天。這樣的規範難道還不足以保障幼兒安全嗎?如今到了 115 年,竟還要變本加厲推動「全部上傳雲端」。這是多麼深沉的不信任?難道要把每一位在第一線辛勤付出的托育人員,都當成「嫌疑犯」來防範嗎?
我們想問社會大眾:
哪一位醫師在門診或手術時,可以接受全程錄影並上傳雲端?
哪一位律師在法院開庭時,可以接受全程錄影並上傳雲端?
哪一位主廚在餐廳烹飪時,可以接受全程錄影並上傳雲端?
又有哪一位中小學或大學教師在上課時,可以接受全程錄影並上傳雲端?
各行各業都有其專業尊嚴與隱私界線。我們都期盼孩子能被溫柔對待,那
麼對於身為「教育合夥人」的托育人員,社會是否也應給予相對的溫柔與尊重?而非如防堵嫌犯般嚴苛地打壓與監控。這絕非一個標榜友善的台灣社會應有之舉。我們來探討全世界先進國家的作法如下:
在澳洲,托嬰中心普遍使用 CCTV 監控來增強安全性,但相關的存儲要求因州而異。部分州或地區強調影像資料的安全性,要求其存儲在特定的雲端解決方案中,以確保資料的可訪問性和安全性。這些規範通常會兼顧數據保護和隱私的考量。英國的托嬰中心受到《數據保護法》(Data Protection Act)的約束,這要求所有錄影資料的存儲和管理必須遵循該法規的要求。雖然並不強制要求將影像資料上傳至國家雲端,但相關資料必須安全存儲,並應該在必要時可供查閱。 在美國在托嬰中心的監控影像管理上具有多樣性,各州的法律要求不同。一些州可能會要求影像資料的存儲方式及安全性,而很多托嬰中心選擇使用雲端存儲解決方案以確保資料的保護。但並未普遍要求影像上傳至國家的雲端系統。在加拿大,托嬰中心的監控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與電子文件法》(PIPEDA),影像資料的使用和存儲必須遵守隱私保護的原則。儘管加國的要求不一定強制將影像上傳至國家雲端,但仍應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和可檢索性。
整體來看,全球托嬰中心的監控要求主要受到各國法律規範的影響,對影像資料的存儲方式和要求並不一致。各地的法律通常更強調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而不是強制上傳至國家的雲端系統,我們目前台灣的政府以為有了雲端監控,孩子就能獲得更好的照顧嗎?可能大錯特錯!這只會讓對托育與幼教抱有熱忱的人才加速逃離職場。當優秀人才不願投入幼教產業,才是最可怕的社會成本!當家長在職場上拚經濟,我們的家庭與孩子卻面臨無人可託的窘境;保母頻繁更換,托嬰中心與幼兒園疲於應付政府的雲端監管,親師之間毫無信任可言。試問,在這樣充滿猜忌的環境下,年輕人還敢生小孩嗎?這能拯救台灣目前全球墊底的生育率嗎?
這高達 2.6 億的國家預算,是嚴重的資源錯置!這筆錢不僅未能實質幫助家庭,反而深深傷害了國家的社會基石與民主幼苗。國家的預算,應該花在刀口上。我們強烈呼籲,這 2.6 億元應轉而投入以下三大面向:
1.強化專業培訓:投入托育人員的職前教育與在職訓練,從根本提升整體照護品質。
2.新手父母的諮商:提供新手父母與親師之間的諮商輔導資源,建立正向的溝通橋樑。
3.支持家庭陪伴:增加育嬰假的彈性與時間,鼓勵家長多運用育嬰假親自陪伴孩子成長。
各位家長,請明白一件事:絕對不會因為有了「雲端監控」,就能完全保護我們的孩子。孩子真正需要的是「陪伴」,以及建立在親師之間穩固的「合作信任關係」。親師間應該攜手鞏固孩子、鞏固家庭,而不是把第一線辛勞的托育人員當作嫌疑犯,讓他們在無死角、全天候被監控與上傳雲端的恐懼中工作。試問,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下,未來還有誰敢進入這個行業?請政府懸崖勒馬,停止這項荒謬的政策,把信任與尊嚴還給第一線的托育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