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提升消防人員士氣,並肯定長期在第一線執行救災、救護及災害應變工作的辛勞與風險,縣長徐榛蔚日前拍板核定「消防人員勤務危險職務加給加成」調整方案,並報請內政部消防署備查。
內政部消防署已於115年5月14日正式函文同意備查,相關措施將自即日起正式實施,屆時消防同仁每月最高可增加3,880元加給,並同步追補發放3月份差額,以實質待遇表達對消防人員守護城市、堅守崗位的肯定與支持。
縣長徐榛蔚表示,消防人員長期在火災搶救、災害應變、緊急救護及各類危險災害現場執勤,承受高風險與高壓力的工作環境,此次危險職務加給制度的修正,旨在實質提升消防人員待遇,肯定第一線同仁長期守護花蓮山海鄉鎮市安全的付出。
消防勤務危險職務加給加成實施後,消防局每年預算需求雖對縣府財政帶來一定負擔,但徐縣長仍全力支持以落實關懷基層消防人員的政策,消防局說明:行政院日前已核定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之危險職務加給」,並自今年3月1日起生效。
此次修正的重點在於新增縣市可支領「危險職務加給加成」制度,依照危險加給等級,除了第一大隊和平分隊、第二大隊豐濱分隊及萬榮分隊、第三大隊卓溪分隊、特種搜救大隊和仁分隊,因適用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規定或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已擇領原地域加給,不支領本項加成外,花蓮縣消防人員每月可額外領取新臺幣2,948元至3,880元,縣府將全力支持相關制度推動,進一步提升第一線人員待遇,彰顯縣府對高風險勤務人員的重視與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