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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艦援菲不能一句「援例辦理」帶過|吳建志:合作不能建立在漁民失憶與黑箱決策上!

文|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

槍殺我漁民|如今還送船?

針對媒體揭露海巡署退役500噸級巡防救難艦「連江艦CG125」,已登記為菲律賓執法船並在高雄整修測試,海巡署隨後證實援贈並表示此案係「援例辦理」,中國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書記長、花蓮縣議員吳建志表示,台菲可以推動海洋研究、人道救援及區域安全合作,但政府不能漠視廣大興案的歷史,更不能以「援例辦理」取代對決策程序、整修經費及護漁保障的完整說明。

吳建志指出,2013年5月9日,「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火掃射,造成65歲台灣漁民洪石成死亡。當時擔任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青工總會長的他,曾與多位青年夥伴前往菲律賓駐台機構抗議,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並遞交抗議書,要求菲方道歉、懲凶、賠償及保障台灣漁民安全。

吳建志表示,十三年後,政府將退役連江艦援贈菲律賓作為執法船使用,所產生的歷史反差極為強烈。政府若認為此案屬於正常且正當的國際合作,更應主動說明決策過程,而不是等到媒體揭露後,才以一句「援例辦理」輕描淡寫地回應。

吳建志強調,他不反對台菲關係向前發展,也不主張延續仇恨;然而,外交合作不代表國家可以集體失憶,更不代表公共資產移轉可以逃避國會及全民監督。

吳建志提出五項要求:

第一,公布連江艦援贈的決策單位、核定層級、法令依據及協商時間軸。

第二,公開連江艦的資產估價、移轉程序、整修金額、預算來源及驗收資料。

第三,說明台菲之間是否簽署協議、備忘錄、交換條件或船艦使用限制。

第四,提出台菲重疊經濟海域的執法、緊急通報、事故調查及護漁保障機制。

第五,承諾未來若發生台菲海上執法爭議,政府將以保障台灣漁民生命與權益為最高原則。

吳建志表示,海巡署以過去曾向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吐瓦魯等國贈送船艇為由,說明此次援菲是「援例辦理」,但菲律賓與台灣之間存在漁業權益及海上執法的特殊歷史背景,不能與其他援贈案件完全相提並論。

吳建志指出,國際合作可以向前走,但歷史不能被抹去;台菲關係可以改善,但政府不能要求台灣漁民忘記曾經付出的生命代價。

吳建志最後強調:「十三年前,我高舉中華民國國旗,是為了要求國家守護自己的人民;十三年後,我要求政府公開援艦真相,也是為了同一個信念。船艦可以除役,國家責任不能除役;主權不是籌碼,漁權更不是外交伴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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