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地檢署王凱玲檢察官長期投入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工作,於偵查及公訴程序中兼顧犯罪追訴與被害人保護,積極結合相關專業資源,降低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遭受二度傷害之風險,榮獲115年法務部「馨生守護獎」司法權益類「公義守護組」肯定,並於115年10月2日,在中油大樓國光廳舉行之「115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接受表揚。
王凱玲檢察官擔任公職15年來,始終秉持依法追訴犯罪與保障被害人權益並重之理念。辦理性侵害及涉及弱勢被害人之案件時,重視被害人隱私及人格尊嚴,並以淺顯易懂之方式說明法律概念與程序,協助被害人理解司法程序,減輕其因訴訟所生之不安;於相驗過程中,亦以同理心傾聽家屬需求,提供專業說明與支持,使家屬在面對重大變故時,獲得適切之協助。
在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方面,王檢察官辦理家庭暴力及跟蹤騷擾案件,依個案具體情節及法定要件,運用向法院聲請羈押、聲請保護令等措施,防止被害人持續遭受侵害。辦理詐欺案件時,則積極追查、扣押犯罪所得,保全相關財產,以利後續依法返還被害人或填補損害,兼顧犯罪追訴與被害人財產權益之保障。
王檢察官曾偵辦校園教師於廁所偷拍女童案件,面對影像遭刪除且無法復原之蒐證困難,仍審慎比對數位跡證,釐清犯罪事實,經法院判決被告有罪,維護眾多被害女童之權益,並促使教育主管機關檢討教職員聘用審查機制及校園廁所安全措施,將個案偵辦之成果延伸至校園安全之維護。
擔任家庭暴力案件公訴檢察官期間,王檢察官結合社政及醫療資源,於溫馨談話室瞭解被害兒少之感受與需求,並透過認罪協商程序,減輕兒少出庭陳述遭母親施暴經過之心理負擔,同時促進親子關係之修復,展現對兒少身心狀況與程序保障之重視。此外,王檢察官亦積極推動數位性別暴力減傷教育,深入校園宣導性別暴力及網路詐欺等犯罪之預防與證據保存,提升師生辨識風險及維護自身權益之能力。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環節,此次獲獎,彰顯王檢察官長期以專業與同理心落實被害人保護之具體成果。本署將持續深化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及警政、社政、醫療等單位之合作,在依法追訴犯罪、恪守正當法律程序之同時,重視被害人及家屬之安全、尊嚴與需求,提供適切之程序協助及資源轉介,落實以被害人為中心之保護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