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今(14)日上午在花蓮縣政府前舉牌,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立法委員陳椒華也同時同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促請縣政府追究責任!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在花蓮縣政府前舉牌,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東農場一處位於花蓮吉安鄉的53.16公頃國有地(花蓮溪和木瓜溪會口處),自74年起長期被八家砂石業者違法侵占,侵占面積約26公頃。

時代力量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時代力量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時代力量要求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不能讓非法砂石場就地合法!

在102年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八家業者要將占用的土地騰空返還給退輔會,108年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判業者應返還土地,但業者遲不履行,退輔會遲至110年2月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期間花蓮法院二度執行命令要求業者屢行騰空返還土地未果,且曾受關說為業者陳情而暫緩執行。

時代力量陳椒華立法委員及陳椒華花蓮中區服務處主任陳慶元主任分別在110年11月2日及12月1日先後召開兩次記者會,要求退輔會確保公權力執行,退輔會則於12月23日首波強制執行拆除3家砂石場展現公權力。

花蓮地方法院則在111年1月26日和最初表示願主動拆除的5家業者在民事執行處召開第四次調查庭,退輔會於庭中表示要求在2月11日前清除完畢。

從訊問筆錄可知,其中3家砂石業者表示應可在期限前完成,另2家期程未定,業者「長盟砂石行」預計在二月底前可拆除,而仍在營業的「集耀有限公司」則期程未定,退輔會應強硬確保公權力執行,不得再讓業者藉故拖延。

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先前勘察現場時發現有多家砂石場疑似堆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建築廢棄物,立法委員陳椒華國會辦公室向花蓮縣政府環保局檢舉多家砂石場,要求退輔會應依3月11日進行第二梯次砂石場排拆時配合環保局確認所有業者地上廢棄物是否清理完畢,才能進行土地點還作業。

在訊問筆錄中揭露花蓮縣政府將在111年3月15日召開納管會議,針對此案中的四家砂石廠讓他們就地合法。儘管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曾於2月11日來電陳椒華委員國會辦公室告知並無所謂納管會議,然而調查庭中砂石場代理律師必有所本才會進行此陳述,絕無可能信口雌黃,因此時代力量花蓮黨部今日來到花蓮縣政府前提醒花蓮縣政府及徐縣長依法辦理,不能讓非法業者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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