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重返職場,受雇同單位滿90天,可請領就業獎勵金1萬元!

特派員趙苡如/桃園報導

就職滿90天即可請領ㄧ萬元

只要您年滿50歲,設籍桃園市,且為已退休或退離職場勞工,經桃園就業服務據點推介且實際工作地在桃園市境內之職缺,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日,即可請領就業獎勵金1萬元哦~

申請地點:
桃園市各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各就服臺)

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歡迎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中高齡專區」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reurl.cc/yQDq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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