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委員鄭天財說,2022年3月25日是立法院自2004年起,經過17年,首度通過修憲案,將公民投票權下修18歲—
然而,我們原住民族自治權、自然資源權等固有權,竟未被納入憲法明文保障!
▶️我們原住民族權益要納入憲法才能落實保障,因修憲的門檻相當高,需仰賴執政黨的強力支持才能有機會通過—
回顧原住民族權利納入憲法的歷程:
首度將原住民族權利納入憲法,係在1992.5.27,國民大會通過修憲條文:保障山胞政治參與,以及扶助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及經濟事業。
第二次原住民族權利修憲,是在國民黨執政多數國大代表強力的支持下,於1994.7.28.國民大會修憲通過國民黨修憲條文「山胞正名原住民」(註)
第三次則是在1997.7.18,國民大會通過國民黨版本修憲條文—
正式承認原住民族集體權,將「原住民」修改為「原住民族」,並納入強化原住民族的權利,修憲條文明文「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及「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並授權制定原住民族基本法。
▶️距離上次修憲已是17年前,原住民族權利入憲更是在25年前!
今年的修憲,雖然我們原住民族立委不分族群,皆有提出原住民族權利修憲條文,但是非常遺憾,我們原住民族至關重要的原住民族自治權、自然資源權等固有權卻未獲執政的民進黨支持入憲。
▶️在此,天財向執政黨呼籲:將原住民族自治權、自然資源等固有權納入憲法,才能真正落實保障我們原住民族權利,請執政黨重視我們原住民族、支持原住民族固有權入憲。
註:
議題回顧
民國83年「山胞正名原住民修憲案」驚險通過!https://pse.is/43nj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