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海法遙遙無期》原住民土地被日本侵占迄今,政府仍繼續依台灣省政府時代訂定的原保地法令僅返還26萬多公頃!

《土海法遙遙無期》立法委員鄭天財原住民土地被日本侵占迄今,政府仍繼續依台灣省政府時代訂定的原保地法令僅返還26萬多公頃!

土海法遙遙無期!原住民土地被日本侵占迄今,政府仍繼續依台灣省政府時代訂定的原保地法令僅返還26萬多公頃!

立法委員鄭天財3月28安排對我們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權利最為重要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繼續審查及排審相關之「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

天財向中央各部會及立委同仁說明原住民族土地被侵占及權利回復的歷程及現況:

▶️原住民族土地於日據時期,日本政府於1895年,以日令第26號將原住民族土地「收為官有」,侵占、掠奪了我們祖先的土地。
台灣光復後,台灣省政府於民國36年發布「臺灣省土地權利清理辦法」,就上開遭日本政府收為官有之土地概不發還。

而台灣省政府隨即於隔年(民國37年),訂定「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返還24萬多公頃土地予原住民。

台灣省政府並在民國76年,訂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預定增編原住民保留地近1萬8千公頃,從返還24萬多公頃土地,現今已返還26萬5946多公頃,中央原民會目前仍依臺灣省政府時代的增劃編保留規定繼續辦理返還。

▶️104年,天財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授權中央原民會訂定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中央原民會預告之劃設辦法草案,預計有180萬公頃傳統領域返還於原住民族—
但遭行政院限縮劃設辦法範圍,僅可返還80萬公頃!

再者,該劃設辦法於106年發布至今,中央原民會僅公告邵族及烏來泰雅族傳統領域,但邵族傳統領域卻遭行政院撤銷—
目前僅劃設烏來泰雅族傳統領域3萬4千637.28公頃,劃設比例僅3.75%!

▶️基此,天財期勉中央原民會以及立委同仁:一同將土海法及原保地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完成立法,以保障、回復我們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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