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酒駕新法》3/31上路—苗警拍攝2項視同「拒測行為」情境影片!

特派員黃義雄/苗栗報導

新修正《酒駕新法》3/31上路—苗警拍攝2項視同「拒測行為」情境影片!

3月31日就是新修正酒駕新法正式上路,本次修正重點為酒駕累犯含拒測延長至10年,而且係以前次修法日期民國108年3月26日計算,不以本次修法日期重新採計;另外公路主管機關監理站、裁決所及交通局等單位得公布其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你看到了喔—我是被你攔下才喝的喔!
檢測前飲用「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視同拒測!
檢查一下~圖有沒有畫錯?
咦!先生先生,你在幹嘛?
我要壓壓驚!

除此之外,過去曾有真實案例,民眾明知自己已有飲酒情事,故意在接受警方檢測前,蓄意飲用含有酒精之物,甚至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衝往超商購買含有酒精飲料,猛灌後告知警方係驚嚇過度及為求壓驚、鎮定才有此項脫序行為。為防範駕駛人存有規避之心態,在這次修法正式上路後,該2項行為已視為拒測違規行為,警察局交通隊特別拍攝情境影片廣泛宣導用路人,務必遵守新修正法令。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酒駕零容忍絕對是當前重點工作,將持續督促同仁加強取締力道,並利用第三方警政向KTV、餐廳等飲酒處所業者宣導,共同勸導消費者切勿酒後駕車或主動提供代駕資訊,全力防制酒後駕車及事故發生,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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