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松成號3/31至4/5辦理系列清明祈福法會—
花蓮縣松成號國際有限公司鳳林店,3月31日舉行系列清明祈福法會暨松成號歷年來承辦喪家先人祈福法會,以及慰問辛勞的醫護人員,場面莊嚴肅穆!











新聞辭典:清明
二十四節氣之一
清明,是漢字文化圈傳統節日、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漢族四大傳統節日之一,又稱掃墓節、踏青節、行清節、祭祖節等。另外,就祭祖而言,除、清、盂、九四節也是中華傳統節日裏的「祭祖四大節」,每年陽曆4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斗指乙,《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三月節……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因此,清明節總是落在國曆4月4日或4月5日其中一天。《歲時百問》中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曆書》:「春分後十五日,斗指乙,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由於清明節是根據節氣而定的,故清明是少數與西曆大致吻合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最早只是一種節氣的名稱,其變成紀念祖先的節日與寒食節有關。民間傳奇稱,晉文公把寒食節的翌日定為清明節。在山西大部分地區是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榆社縣等地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有些地區在農曆三月初三的上巳有掃墓習俗,順便踏青,故稱上巳為小清明、古清明。
起源及演變
中國民間故事中,春秋時期,晉國公子重耳為逃避驪姬之亂而流亡國外,一日乏食,饑饉非常,隨臣介之推(介子推)走到僻靜處,從自己的大腿上割了一塊肉,煮了一碗肉湯讓重耳喝了,重耳恢復精神,才發現是介之推自割腿肉,感激萬分。十九年後,重耳回國做了國君,是為晉文公,重賞了當初伴他流亡的功臣,獨忘了介之推,介之推也不邀功,帶著母親悄悄隱居去了。很多人為介之推打抱不平,晉文公醒悟,親自去請介之推,然而介之推已離家去了綿山。綿山山高路險,找人談何容易,有人獻計,從三面火燒綿山,逼出介之推。大火燒遍綿山,介之推依然不出,火滅了之後,人們才看見介之推背著老母,已在一棵老柳樹下燒死了,母子皆亡。晉文公將一段燒焦的柳木,帶回宮中做了一雙木屐,每天望著它嘆道:「悲哉足下。」故「足下」成為上級對下級,或者同輩之間相互尊敬的稱呼,據說即源於此。後來晉文公為紀念介之推死於回祿之災,下令將介之推的忌日定為寒食節,不許民眾開火煮飯,只能喫冷食、涼拌食品。這就是「割股奉君」的故事和寒食節的由來。
傳統寒食節、上巳節、清明節相距甚近,為了方便,往往連續假期,唐代時寒食與清明已並稱,清明本無太多文化內涵,而寒食、上巳則傳統豐厚,三相結合,便成了一個重要的節日。在古代,清明還不如寒食節(現在已與清明合併度過)重要。寒食節主要節俗為掃墓、踏青、禁火、不許生火煮食,只能吃已備好的熟食、冷食,故有此名。掃墓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倣傚,由於日期接近,宋代之後,寒食掃墓之俗漸移到清明。據說宋代朝廷規定,各地祭墳掃墓,以清明節為主。掃墓,是寒食節原有的習俗,而水邊散步、戴柳圈等,則是上巳節原有的習俗,清明節吸納了此二節慶的儀式,由一個單純的農業節氣提升為大節日,清明節與端午、春節、中秋並稱為漢族四大傳統節日。寒食的習俗若干以變形的方式傳承、保存於清明節中。南臺灣部分地方、韓國仍舉行寒食節。踏青、春遊、盪鞦韆等習俗只在清明時舉行。在山西大部分地區是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榆社縣等地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有些地方則把上巳節也當成清明節,稱作小清明。
由於中國廣大地區有在清明節附近進行掃墓、祭祖、郊遊的習俗,逐漸演變為華人以掃墓、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個中華傳統節日,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初湯若望曆法改革之前,清明一般為冬至之後106或107天,寒食節的後一或兩天。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至半個月左右。清明節是中國的「時年八節」之一,一般是在國歷4月5號前後,清明節原是指春分後十五天,但民間對於掃墓這事,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後」,及「十日前、十日後」,甚至是「前半個月、後半個月」等各種說法,故在這十八至三十日之間均屬掃墓的日子。1935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明定4月5日為「民族掃墓節」。
祭祀是漢人表達對先祖懷念、感恩、孝順的方式。但對逝者最好的祭祀,就是讓生者活得幸福。或許正是因此,從古而今,清明節不單純是一個掃墓祭祖、寒食賜火的日子,還有非常豐富內容,包括插柳戴柳、春遊踏青、植樹、採花、蹴鞠、放風箏、盪鞦韆、拔河、鬥雞、贈畫蛋、吃春捲、青團、青草粿、紅藕等等。《論語》中曾皙說:希望「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清明是一個男歡女愛的節日。根據《禮記·月令》記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認為「仲春之月」是不同部落之間的男男女女談情說愛的季節。黎族、苗族的「三月三」,也是暮春時節,清明節前後,是人們感激祖先、感謝生活、在野外談情說愛的節日。《曆書》:「春分後十五日,斗指乙,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清明一到,氣溫升高,正是春耕的大好時節,故有「清明前後,種瓜點豆」之說。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