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非原住民父或母的姓氏,也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立委鄭天財請教鄉親有什麼看法?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非原住民父或母的姓氏,也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立委鄭天財請教鄉親有什麼看法?

2022.4.1.憲法法庭宣判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的子女,子女須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方能取得原住民身分」違憲。

大法官表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及第8條準用第4條第2項之規定「違憲」。

大法官並要求立法者,應於判決宣告日起2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

如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修法,「從姓取得原住民身分之相關規定」失效,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並得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判決全文:https://pse.is/44qe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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