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黃泉路要怎麼走?》立委陳瑩:申請原住民保留地遭林務局「百般刁難」—竟要求提供「往生者印鑑證明」!

立委陳瑩:申請原住民保留地遭林務局「百般刁難」—竟要求提供「往生者印鑑證明」!

立法委員陳瑩4月13日在臉書說,她在2019年4月接到這個土地案件陳情,開過多次協調會,林務局花蓮林管處承辦人,每次都在會後持續刻意刁難族人,讓她相當氣憤在立法院質詢並公開嚴厲譴責,終於在前天為ina拿回土地!

終於為ina拿回土地!

ina與另一位族人(證明人)共用林務局土地多年,ina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多年沒有下文,擁有租約的證明人,在公所且同時錄影之下,證明人親簽四鄰證明書,證明ina與他共同使用這塊土地,而且載明他本人放棄申請增劃編原保地,同意由ina家人提出申請。

林務局花蓮林管處承辦先以「要求證明人為村里長者,應提供當選證明」,並且「逾越機關業務,直指申請案地有違反水利法問題」,最後更越俎代庖指導主管機關原民會應如何辦理。結果,因為林務局花蓮林管處承辦長久的「無理刁難」!案件一直遭到阻擾而延宕多年,未料,一直拖到重要的「證明人」已往生。

這件原保地的申請案,就是因為林務局花蓮林管處刁難才會拖了這麼多年,拖到「證明人」往生。林務局承辦竟然在明知證明人已往生的情況下,還發函要求已往生的證明人提供「印鑑證明」!原保地的四鄰證明書,從來沒有要求需附「印鑑證明」! 林務局承辦刁難族人的離譜行徑,已經是自作主張、恣意妄為!陳瑩在立法院要求林務局,應以「公務員服務法」嚴懲此案的相關疏失人員,而且要求林務局發函所轄各林管處,應以此案引以為戒!

陳瑩說,身為公產機關國產署或林務局的承辦人、是公僕~~
應該「幫助原住民」❗️
不是「刁難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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