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進入全面輕症居家照護管理階段,國內單日確診數突破1500人,達到全國啟動居家照護標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各縣市需在一周內全數啟動。

◎居家照護是什麼?
居家照護對象:未滿65歲確診者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或血液透析(洗腎)者。
居家照護解除要件:須符合「退燒至少一天、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或採檢日10天以上,自行以家用快篩陰性者」或「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 Ct≥30」,才可解除隔離。

◎居家照護規定:(本土個案)
1一人一室,以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一室,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每次使用後須清消,解隔後,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2同住的未確診者,原則上不超過四人,需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
3隔離期間,第5、10天進行家用快篩,如同戶的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三天快篩一次。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
◎居家照護模式:
確診者進行照護期間,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關懷。地方政府會成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進行健康評估、定期關懷及發送快篩試劑,必要時提供遠距醫療服務,藥師送藥及後送就醫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