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黃義雄/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今(27)日中午12時11分接獲民眾報案稱,頭份交流道匣道口有貨車翻覆情事,該事故係劉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沿124甲線由東往西方向直行後右彎中華路時不慎翻覆,駕駛人臉部、雙手、雙腿及胸部灼傷,送醫治療。




經查該貨車自新竹縣湖口倉庫載運近1000公斤氫氧化納化學液體欲至竹南,應依規向監理站申請,惟未依規申請,分局將依道交條例第29條第1項第3款舉發,處罰新台幣3仟到1萬8仟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載運危險物品應依規申請,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注意路況,小心行駛,以確保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