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黃義雄/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8月16日接獲家住苑裡鎮西勢里的民眾報案稱雞隻遭竊,經警方到達現場瞭解係報案人李男住家門口旁雞舍鎖頭遭破壞進入,嫌犯將2隻鬥雞裝入雞舍內布袋後騎腳踏車離開,總價值約新台幣2千元許。


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及查訪附近住戶,鎖定戶籍位於後龍鎮的趙姓男子涉有重嫌,惟該嫌居無定所掌握不易,所幸山腳所所長8/21日於轄區巡邏時,眼尖發現趙男,事隔5天,竊嫌依然穿著犯案時同一件衣服,被巡警認出,立即上前盤查,趙男對於此案坦承不諱,遂帶返所製作筆錄,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