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於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環境!」花蓮縣一輛停放多年造成環境髒亂的貨車,五月間經主農里長參選人邱惠敏和里民聯合陳情反映後,當時被警方及環保單位稽查取締開單,因車主未在期限內自行移車,環保單位今天8/30日依法移置到指定場所存放。邱惠敏誠摯感謝警方及環保單位積極處置,不但改善主農里社區生活環境品質,更贏得花蓮市民肯定。

警方表示,該輛貨車停放路邊多年,由於乏人管理,垃圾被丟棄在貨車上,導致環境髒亂不時傳出陣陣惡臭,五月間幸賴熱心里民邱惠敏偕同家人,忍受陣陣撲鼻惡臭,挽袖清除滿車垃圾,將路邊環境打掃乾淨,展現熱愛主農社區環境衛生的精神,令人感佩。




花蓮警方說,由於該貨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等規定,經會同環保機關人員于6月22日前往現場,將違法事由通知書張貼在貨車前擋風玻璃和後擋板,希望原車主儘速在期限內自行移車,以免日後遭到開罰或依法行政處分。



警方指出,這輛貨車經警方查報,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之一」及「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被認定為廢棄車輛,請車輛所有人於7天內〔111年6月29日12時前〕自行清理,逾物未清理者,由環境保護機關依法先行移置指定場所存放。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花蓮市主農里參選人邱惠敏,特別感謝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及清潔隊、衛生局、議員代表等關心及協助,處理這台路邊停放多年的廢棄貨車,為主農里的鄉親解決這個環境衛生公害,及時還給里民健康、舒服、乾淨,整潔又安全的社區環境,希望我們的里民共同來守護我們的美好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