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8月氣候持續高溫、未降雨影響,造成花蓮縣壽豐鄉部分養殖蜆大量死亡災損情況,經花蓮縣政府向農委會爭取,農委會公告本縣壽豐鄉蜆養殖為辦理111年8月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由壽豐鄉公所受理漁民申請辦理,申請期間自111年8月31日起至9月12日止。
縣長徐榛蔚表示,此次公告受災漁友可自8月31日起至9月12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徐榛蔚說,今年氣候異常,近期持續高溫缺雨,請漁友務必注意己身健康與養殖水產物生長情形,遇有養殖水產物生長異常受損,請記得拍照,並儘速通報公所,以保障自身權益。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花蓮縣政府在接獲鄉親反應後,即於8月22日邀請水產試驗所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及壽豐鄉公所組成勘災小組至現地勘查,努力以最快速度,爭取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農委會公告壽豐鄉受損「蜆」救助額度每公頃為12萬5千元,養殖戶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漁業天然災害災情查報及救助作業程序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漁民(實際從事水產養殖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魚塭需具有養殖漁業登記證、水權及本年度養殖放養量申報,救助以一次為限。
縣府農業處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9月12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養殖戶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外,亦請各公所注意轄區時令作物生長情況,倘有疑似天然災害所致的損害,請儘速通報縣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