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張姓男子位於花蓮漁港港濱路的一座私人貨櫃9/3日遭竊,數名竊嫌公然駕著小貨車,在大白天大大方方的大搬家,9/10日張姓男子發現後立即向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報案,經清點損失共遭竊45張魚網,損失72000元,他10/1日向《東台灣新聞網》投書公開竊盜過程:「現在的竊賊犯案都這麼高調的嗎?我在花蓮漁港遭竊的45張漁網損失怎麼辦?」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說,該案經查是股東之間的糾紛,被告的是船長,船長說他案發時帶著2名外籍傭工,去股東們都可以進出的貨櫃倉庫,搬走了20張魚網,並非告訴人所說的45張魚網,船長說他會提出購買魚網的證明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花蓮警分局又說,該案偵訊後,會將船長及2名傭工依竊盜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由地檢署來釐清案情始末。

被害人投書全文如下: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現在🤬竊盜犯案
都這麼高調的嗎⁉️
光天化日之下
還夥同這麼多人
來一起犯案🤷
現在除了報警之外
我還有什麼方式
能找回我們失竊的物品⁉️
案發日期:111/09/03
案發地點:
花蓮全港
港濱路
私人白色貨櫃
案發內容
我們將全新的魚網放置於花蓮市花蓮漁港港濱路上私人貨櫃内,約莫45件漁網、財損金額約7萬2千元左右。
影片
3人駕駛車輛意圖明顯犯罪實情
是有計畫性犯案
而非臨時起意
目前遭竊漁網還是下落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