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近來花東地區受地震影響,造成部分地區發生災害,個人或營利事業如遭受地震之災害損失,因受地震影響之財產損害,請把握災害發生後30日內,拍照存證、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
該稽徵所說明,如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者,可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天數查定營業額計算課稅。
該稽徵所進一步表示,為方便受災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各項稅捐,有關災害損失申請書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申報專區」下載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l/)線上申辦服務。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所屬國稅局或稽徵所洽詢,或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