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控告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栽贓抹黑|議會:勿再抹黑攻擊議員,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已經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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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
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
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
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
提告
刑事告訴狀

近日來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把選舉焦點放在礦石稅,更藉由媒體帶風向,稱縣府與業者官司,縣府勝訴的消息,藉此加重議員對礦石稅提出不同意見的不正當性,重點是「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早於第19屆第17次臨時大會經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並於去年10月22日函文花蓮縣政府,目前卡在財政部,迄今仍無法啟動徵收就是有問題,此問題並非花蓮縣議會之權責,請縣府不要為求勝選,栽贓抹黑議員。11/15日下午1時30分花蓮縣議會將由秘書長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

11/15日下午花蓮縣議會由秘書長陳德惠率領議會主管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張逸華先生屢屢在公開的競選活動中,呼籲選民「不要把票投給阻擋礦石稅的花蓮縣議會議員,而要把選票投給支持礦石稅的議員」。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

儘管議會議員在礦石稅審議過程中表達出各種不同的意見,但是事實上「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確實已於第19屆第17次臨時大會經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並於110年10月22日正式函文花蓮縣政府,目前卡在財政部,迄今仍無法啟動徵收,已非花蓮縣議會之權責。豈料,張逸華先生將議會在審議礦石稅時,持不同意見表達的議員,無限上綱為阻擋礦石稅的議員,此舉惡意誤導民眾,已觸犯散布謠言及傳播不實事之實,故此,花蓮縣議會於11/15日下午正式對張逸華先生提告。

之前花蓮縣議會曾請縣長來議會說明礦石稅的使用方式,縣長並未出席,而由蔡運煌副縣長簡報礦石稅近10億元都用在社會福利,經議會小組審查並向財政處確認後,確定礦石稅收全部是統支統用,雖然兩者說法前後不一,但議會基於監督的職責,必須明確地讓社會大眾了解礦石稅的編列都使用在那些預算上?但縣府始終不說清楚,不講明白。

再看看我們的大型活動、宗教補助活動、東大門和香榭大道的進口石板…等經費預算,可謂浮編無上限,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身為議員有責任提出質疑,但因為議員強力監督經費的合理分配與運用過程,透過議會議事廳公開透明的會議直播,讓民眾直接獲得縣政與監督「知的權利」,更激怒和得罪了掌權者,引發其極度不悅,以致府黨聯合在公開場合抹黑和謾罵有不同意見的議員,甚至於在審查宗教預算時,縣府更動員宗教團體前來花蓮縣議會對議員的審議施壓,原來縣府要的是乖乖聽從縣府的議員,議員只要不願意當縣府護航大隊,當權者就會想盡辦法讓他不當選,民主政治是用如此鄙劣的手段達成目的的嗎?花蓮縣政府只要提出合理的預算編列或是好的政策,相信花蓮全體議員都會支持的,也唯有經得起檢驗的政策,才是好政策。

過去的花蓮縣議會對縣府的預算均全力支持,從未刪減,連礦石稅也一年一年的課徵,結果呢?花蓮改變了甚麼?花蓮有進步嗎?鄉親的生活有變好嗎?所以「花蓮要改變;監督不能停,花蓮要進步;建設要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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