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車自撞護欄|車毀一傷,苗警調查釐清責任!

特派員黃義雄/苗栗報導

車禍現場實況
車禍現場實況
警方說明案情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1月16日12時41分許接獲報案,稱臺72線與客屬大橋路口有營業曳引車自撞護欄交通事故,立即指派員警前往處置,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送醫治療並管制及疏導往來人車。

曳引車自撞護欄
車禍現場

初步調查係鍾男(62歲)駕駛營業曳引車沿臺72線內側車道由東欲左轉往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口處時疑因閃避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由李男(29歲)所駕駛營業大貨車,導致反應不及,擦撞大貨車載運之樹幹後,在往前擦撞外側護欄才停下,鍾男頭部及胸部多處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大千醫院治療,所幸無大礙,李男沒有受傷。

雙方駕駛經檢測無酒精反應,詳細事故原因仍需調查釐清。

苗栗警分局表示,大(重)型車需要較長刹車安全距離,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速限規定行駛,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謹慎操作車輛,確保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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