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日前民眾舉報,1/27 清晨由某一救護車公司載送病患至台北榮總玉里分院急診室,經由查證病患到院前已往生未下車,家屬指名萬X禮儀社處理喪葬事宜並,要求禮儀社大體車來接送,但該救護車公司不予理會,硬將大體強行用救護車運送至另一禮儀社冰櫃,原先和家屬談好價位1200元,而救護車公司達目的地後要求2000元,未開立收據無理的要求還要掛床費,並且還想漫天開價、無法無天,造成萬X禮儀社只好將2000元支付給該救護車公司,要求開立費用收據至今遲遲不給,但明文規定救護車不准運送大體,衛福部規定民間救護車業者不得載運遺體至殯儀館,違者依法處十至五十萬元,如此違規,相關單位該注重此事件,以免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花蓮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主任王ㄧ仲答覆:
(一)經查救護車公司在當天凌晨約五時聯絡不上指定卍祥禮儀公司,經往生者家屬同意改運往東南禮儀公司。
(二)救護車收據已開立,卍祥一直沒去拿。
(三)救護車是否違反規定運送大體部分,救護車公司已經到玉里警分局提告,花蓮縣衛生局將等司法程序啟動後,展開行政調查。

花蓮南區救護車是在救人為先,還是賺錢為要,記得有一次家母住在安養中心,因病痛要到榮院看診,因安養中心沒接送車,於是叫了救護車,救護車從安養中心送到榮院在短短不到500公尺,收了800元車費,但這個不打緊,結果到了榮院急診室門口,醫院說沒床位,因此需轉院到慈濟,結果病患都沒有下車喔,轉到慈濟醫院又多收了300元,榮院到慈濟應該沒超過200公尺吧,這一趟全長沒有超過1000公尺的路程,救護車就收了1100元,哇咧!而且也沒有開收據喔,所以,南區民眾的確不要生病,生病不但要你的命,還要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