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天財Sra Kacaw|促成尚未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原住民保留地,鄉親可以取得所有權!

立委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引用法規促成中央原民會同意,尚未編定使用類別的原住民保留地,花東地區合計有760筆、面積665多公頃,可以讓原住民取得所有權。

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表示,鄉親向他陳情,申請原住民保留地很多年均無法獲准,經查詢地方政府表示係因中央原民會109年7月15日之函示,以致於無法取得所有權。

為此,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於111年10月31日召開協調會,基於《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對於尚未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原住民保留地,應可辦理所有權登記。

經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要求中央原民會更正109年7月15日之函示,中央原民會遂依天財依法論理之會議結論,於111年12月19日函知各縣市政府:對於尚未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原住民保留地,可辦理所有權登記。

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已請花蓮縣政府及台東縣政府列管、指導各鄉鎮公所辦理,俾盡速辦理無償取得保留地所有權予申請人,讓鄉親能夠早日取回祖先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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