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主 張周O雲是榮民伯伯遺孀,榮民丈夫去世逝十多年,靠著榮民丈夫的半俸萬把元租屋辛苦過日子,因膝下無子女,於民國103年律師見證下,委託潘貞芳女士,幫忙處理一切事物。



張周O雲於112年2月8日往生,潘女士照顧張周婆婆十多年,身體,經濟也出現問題,無力幫忙
張周婆婆的身後事,花蓮縣松成號國際有限公司魏老闆知悉後,懇求菩薩心腸的苗栗縣中華九紫慈善會理事長何奎逸幫幫忙,讓張周婆婆早日晉塔陪伴丈夫,何理事長知悉後立即補助喪葬費,何理事長的大恩大德,讓大家永生感激,何理事長,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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