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東台灣新聞網

電影版真實上演|監獄風雲、意亂情迷,女獄卒戀上男獄囚,特別照顧男朋友,花蓮監獄爆紅!

https://videos.files.wordpress.com/IhvZyCLe/tmp_v4739190222718587451.mp4
前監獄管理員說:「進到男監,應該要有人陪同,不能說讓她單獨一個人進出!」
https://videos.files.wordpress.com/7XDXS9Lz/tmp_v4739190224376812936.mp4
花蓮監獄副典獄長吳必成說法
花蓮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1名陳姓女性約僱管理員,戀上因毒品案件服刑的簡姓受刑人,多次夾帶保健營養品、內褲、佛珠等物品給男朋友,花蓮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將陳姓約僱管理員判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需向公庫支付25萬元,全案可上訴。案發後陳姓約僱管理員已離職。

花蓮監獄副典獄長吳必成說,依法解雇管理員,受刑人就把他移到其他矯正機關。監獄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中,發現簡姓受刑人持有不該有的物品,經深入追查而發現陳姓女性約僱管理員,戀上因毒品案件服刑的簡姓受刑人,多次夾帶保健營養品、內褲、佛珠等物品給男朋友,於是主動將陳姓女性約僱管理員解聘同時移送法辦。

前監獄管理員說,進到男監應該要有人陪同,不能說讓她單獨一個人進出。這真的是很不應該的事,監獄管理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監獄管理真的很需要檢討改進!

簡姓受刑人因販賣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犯《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4年10月,2011年發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在2018年至2021年間在花蓮監獄戒護科擔任約僱管理員,工作關係認識簡姓受刑人,簡姓受刑人不斷追求,2人在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間交往,期間兩人除發生親密關係,簡姓受刑人還違規使用行動電話與陳姓女子通訊。

陳姓女性約僱管理員,明知受刑人飲食、必須物品都需要實施檢查,且有次數、種類及數量限制,卻利用職務之便,依照簡姓男友委託,多次夾帶保健食品、痘痘貼、蘆薈露、佛珠、內褲、薄荷巧克力、藍莓及記憶卡等物,總約1萬647元,規避檢查程序親自或委託轉交給簡,2021年4月經花蓮監獄函送廉政署偵辦,花蓮地檢署提起公訴。

一審花蓮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陳女受領國家俸餉,卻未盡忠職守,且所為依貪汙治罪條例第12條第1項、第8條第2項遞減其刑後,法定刑度已大幅降低,僅1年3月,不予減刑。

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陳女過去沒有前科紀錄,調查期間亦坦承犯行,且交付物品並非毒品、香菸等違禁品,無從中獲得利益,犯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且為使陳女深切反省,預防再犯,認為應課一定條件的緩刑負擔,諭知緩刑4年,應於判決確定日2年內,向公庫支付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我要報名
高中部報名網址:https://reurl.cc/7Rjlbl
國中部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dyDX8

我要報名
https://reurl.cc/9VpnlY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