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璋/新竹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或使用中車輛都需要掛牌。(圖/記者吳璋攝)
過去習慣稱呼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在去年11月30日納管,新車或使用中車輛都需要掛牌,使用中的車輛需在2年內掛牌,為鼓勵已上路微電車提早申請掛牌,112年底前都享有免收號牌及行照規費,為車主省去450元,符合規定車輛的車主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投保強制險後,及早完成申領牌照手續。
為了讓民眾免除奔波之苦,新竹市監理站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到點掛牌服務,相關資訊可至新竹區監理所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hmv.thb.gov.tw/cp.aspx?n=11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