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多元申請方式|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自106年12月28日實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捐稽徵機關設置納保官,民眾對於稅捐的稽徵程序或是相關文書、稅單等,如有疑問,都可申請納保官協助,主要服務事項有:

一、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協助溝通與協調。

二、受理納稅人申訴或陳情,提出改善建議。

三、依法提請行政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上開納保服務申請方式有書面申請、網路申請,口頭申請也可以,或透過北區國稅局網站/主題專頁/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直接線上申辦,快速又便利,也可以運用視訊服務,請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如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huajob-in/%E9%A6%96%E9%A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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