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執行犯罪所得「金飾玉石」變價拍賣 共計拍得345 萬元擴增詐欺犯罪被害人求償可能性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為落實法務部沒收犯罪所得、澈底斷絕不法犯罪誘因 及保障民眾財產法益之刑事政策,於今(18)日辦理扣案金 飾玉石拍賣,公開拍賣判決確定沒收之金飾、玉石、木雕, 拍賣物品達 73 筆(1,664 件),共計拍得價金新臺幣(下同) 344 萬 8,200 元,該拍得金額將用以償付被害人。

新竹地檢署表示,這次拍賣的金飾、玉石,係本署偵辦被告林○穎、彭○ 蘭、吳○婕等人宗教詐欺案所扣得之物,被告林○穎等人為 掩飾、隱匿取得之詐欺贓款,乃將其中一部分贓款購買金飾、玉石並加以藏匿,案經本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經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57 號等判決確定,同時宣告沒收被告林○穎等人上開金飾、玉石等犯罪所得之物。

新竹地檢署依法執行上開判決,並將全案扣得之金飾、玉石進行拍賣。鑑於查扣的金飾玉石類數量龐大且價值不斐,於拍賣前 特別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逐一估定其價值,並報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核定後,始辦理本次拍賣,期以透過事前嚴謹的鑑定程序,以及公開透明的拍賣流程,使本案扣得之金飾、玉石 等物得以順利拍定售出,並預計將本次拍賣所得價款扣除必要費用之後,納入作為本案被害人等求償之範圍,增加本案被害人等受償之可能性。

本次拍賣總計吸引 22 組應買團隊領牌,經本署拍賣官曾國書科長帶動應買氣氛,各方出價踴躍, 且彼此之間競價激烈,實際共拍出金飾、玉石、木雕共 1,547 件,拍賣所得金額達 344 萬 8,200 元,比原訂底價高出近 31 萬元。 本署檢察長張云綺表示藉由本次拍賣,再次向民眾重申政 府打擊犯罪之決心,不分罪質類型,均一律嚴加整飭,為民 眾權益把守每一道關卡,更不容許任何人以不法方式騙取民 眾辛勞獲取之血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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