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遊街、簽署、宣導,富里鄉卓然有成!

大合影|成效顯著
大合影|眾志成城
大合影|有志ㄧ同

花蓮縣富里鄉衛生所楊哲旻護理師及富里國中官叔瑜護理師,3/4日帶領國中學生在鄉內推廣菸害防制活動,本次宣導是以遊街方式從富里代表會作為起點,最到達鄉公所,其中代表會由秘書楊弘群共同參與活動及簽署,呼籲吸菸有害自我健康,提醒學生應遵守菸害防制法。

宣導
宣導

富里鄉長江東成表示,為了保護鄉內莘莘學子及同仁健康,公所全力協助推廣菸害防制相關內容,由公所課長陳淑貞響應簽署,期待鄉公所同仁如有看到店家販售或有人提供菸品給未滿20歲者,應當制止,與衛生所一同努力共同推動菸害防制法。

簽署
簽署

富里鄉衛生所邀請富里國中校區週邊有販售菸品之店家共同聯合簽署,經由本次活動讓學生親自對店家進行菸害防制法宣導衛教,學生獲得責任感及了解觸法的嚴重性,店家與學生互相學習,一起推動菸害防制。

富里鄉衛生所林大慶主任說明,「菸品」常常是青少年第一次使用之成癮物質之一,青少年對於生活各項事物充滿好奇,常常因同儕、家人或社群媒體影音等影響,開始想嘗試吸菸;為了保護青少年不受尼古丁的危害,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要依法行事,進而保護青少年。

最後,林大慶主任強調,去年03月22日菸害防制法已修法通過,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7條):「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含電子菸)予未滿20歲之人」。在此提醒有吸菸習慣者,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健康,多多利用戒菸資源如戒菸專線(0800-63-63-63)、富里鄉衛生所戒菸門診(03-8831029#27 護理師楊哲旻)等多元戒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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