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警局主動查處嚴懲潘姓女警涉足不妥當場所記一大過

竹北警分局副分局長倪運源說,警方對於心存僥倖及未謹守分際之同仁,一向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主動查處、嚴懲不貸。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科日前接獲情資,竹縣潘姓女警疑涉足不妥當場所,立即協同竹北警分局主動調查,潘姓女警將記一大過處分。

新竹縣警察局表示,21日縣警局考績會審議「潘員於本分局偵查佐任內,疑涉足不妥當場所等行政懲處案」決議,潘姓女警坦承未經報備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及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情節嚴重,核予記一大過處分。而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部分,因竹北警分局全程主動依法查處,調閱監視器及查證相關事證,無蓄意護短情事,故減輕各考核監督人員責任,即偵查隊隊長及彭姓小隊長各申誡二次。

新竹縣警察局指出,據查訪謝姓現場負責人表示認識潘姓女警,另鍾姓櫃擡小姐表示,潘姓女警前往拜訪謝姓負責人;據傳,潘姓女警疑有涉毒情事,警方已針對潘員初步採驗,各級毒品初篩結果皆呈陰性反應。潘姓女警平時工作表現平平,偶有參與反詐宣導活動,今年度尚無懲處紀錄。

縣警局說,有關潘姓女警涉足不妥當場所等違紀情事,記一大過處分,並已調地及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縣警局強調,本局對於心存僥倖及未謹守分際之同仁,一向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主動查處、嚴懲不貸,以積極維護良好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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