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成功|富里鄉「531世界無菸日」健康列車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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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世界無菸日」遊街宣導活動|溫馨大合影

花蓮縣富里鄉衛生所113年5月28日結合東里國中舉行「531世界無菸日」遊街宣導活動,東里國中由郭品妤主任及老師們帶領學生在校園周邊販賣菸品場所等推廣菸害防制法。

簽署
簽署「共同保護青少年,禁售菸品於未滿20歲者」。

本次宣導以遊街方式以東里國中作為起點,首站東里全家御皇米門市,由學生向業者衛教宣導並簽署「共同保護青少年,禁售菸品於未滿20歲者」,店長表示將加強員工訓練避免觸法。

全家
東里派出所

第二站東里派出所,副所長邱金雄熱情與學生打招呼,並呼籲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的人及店家禁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其原因為學生購買行為未減反增因此加重罰則及訂定法條,希望學生勿購買菸品行為以免觸法,最好一生勿接觸菸品,以健康為優先考量,才是最佳選擇。

富有教育意義
宣導

最終站帶領學生至販售菸品店家進行宣導,學生逐一拜訪店家進行衛教並完成簽署,店家也表達願意配合政策。金豐商號老闆大讚此次活動富有教育意義,未來會落實拒售菸品停看聽「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耐心聆聽」技巧,保護青少年的健康。

富里鄉衛生所林大慶主任說明「菸品」常為青少年第一次使用之成癮物質之一,青少年對於生活各項事物充滿好奇,常因同儕、家人或社群媒體影音等影響開始嘗試吸菸;為保護青少年不受尼古丁的危害,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依法行事。

最後,林大慶主任強調,菸害防制法修正法已於今年3月22日正式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禁菸年齡從18歲調高至20歲、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由35%增加至50%、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加重罰則及擴大禁菸場所,納入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等七大修法重點。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7條:「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含電子菸)予未滿20歲之人」。在此提醒有吸菸習慣者,為了自己、家人健康,請善用戒菸資源如戒菸專線(0800-63-63-63)、富里鄉衛生所戒菸門診(03-8831029#27 護理師楊哲旻)等多元戒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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