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對於行政院覆議若失敗,行政院長需下台是「政治責任」,過往沒有一位行政院長是因為《憲法》而下台,請卓榮泰院長不要曲解原意,試圖想再次帶風向仿效柯建銘的「毀憲亂政」。對於中華民國憲法之維護,國民黨一直以來都以「憲法守護者」之姿在對抗「憲法破壞者」的民進黨。同時,立法院經表決三讀通過的法律即代表台灣多數民意,行政院提出覆議便是與多數民意執意相對抗,奉勸卓院長,敢覆議就要敢負政治責任!
二、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通過,社會各界不解行政院有何「窒礙難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立委的職權範圍及權利義務,明定監督行政院的形式及方法,究竟哪裡讓行政院「窒礙難行」?難不成卓院長內心的想法是「要讓立法院對行政院的監督變得窒礙難行」嗎?
三、對於卓院長所提「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之倒閣,請民進黨不要率先撕裂台灣社會,惡意製造仇恨對立。沒有民意基礎的行政院長竟暗示執政黨想與在野黨全面開戰,意圖恐嚇在野黨若敢倒閣總統便會全面解散國會,這種暗示不符合台灣人民想要安居樂業的期待,更非中華民國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