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竹幼教師至竹縣府怒吼反霸凌要尊嚴      竹縣教育局強調依法公正執行職務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不滿今年5月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烏龍指控某幼兒園的三名老師虐待兒童,並且發函要求老師到縣府接受調查,造成其中一名陳姓教保員不堪龐大壓力而辭去教職。大新竹幼兒教保聯盟因多次陳情未果,號召300名幼教從業人員,6/25聚集在新竹縣政府大門口請求教育局長向受害老師致歉,並呼籲幼教科長陳盈如下台負責。

針對大新竹幼兒教保聯盟的說法,教育局表示,園方於5月7日提供監視器畫面,但非家長陳述之疑似事發地點。教育局5月8日派員至現場深入了解後,家長陳述疑似發生不當對待之事發地點並無監視器畫面,但有家長提供孩子背部瘀青照片為證,故教育局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啟動相關程序。

教育局說,考量受害者是幼兒,為儘速釐清事件真相,讓園方能先行尋找代課。教育局於當日下午先行電話通知請幼兒園相關人員於5月21日到場陳述意見並於6月4日完成調查,教育局於6月20日將調查報告提送審查小組審查並決議提送7月2日召開之認定委員會,認定該名教保服務人員是否有不當對待幼兒之情事。然而,教育局幼教科僅協助行政程序之進行,自無權進行審查及認定,亦無有罪推定之情事。

全國幼兒園暨教保人員聯盟監事長張釋心,專程趕來新竹縣表政府表達嚴正譴責,呼籲縣政府教育局即刻停止不當對待幼教老師。張釋心強調,這些在幼兒啟蒙時期擔任重要角色的老師們,應獲得基本尊重。當各行各業都在搶人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協力留住優秀老師,才是幼兒與家長之福。

長期以來一直為受害老師奔走請願的社團法人新竹縣幼兒教保學會理事長莊瑞娜沈痛表示,教育局已經不是第一次在搞不清楚事實的情況下,就一昧有罪推定、糊裡糊塗將過錯推給幼教老師。教保人員情緒勞動成本遠高於其他職業,遭受突如其來的虐兒指控,除了面對教育局的審查,只能求助醫院身心科的藥物協助。

大新竹幼兒教保聯盟聚集的幼教老師們舉著「冤案」、「憤怒」、「烏龍縣府」、「逼迫老師」等標語,頭上綁著抗議的白布條,以示堅決捍衛名譽清白的決心。體諒幼教從業人員辛勞的家長們,也主動向公司請假參與抗議。

幼兒園家長代表表示,老師每天陪伴孩子的時間,有時候比父母還長。看到孩子最信任的老師對教育失去信心,真的很難過。老師離職後,孩子們不僅專注力下降,還出現緊張焦慮、缺乏安全感等有如分離焦慮症的負面反應。為了保護優質幼教老師,家長們主動發起連署,要求縣政府切勿漠視幼兒受教權,拒絕接受教育局的粗暴誤判。

莊瑞娜說,去年7月新竹縣某幼兒園的兩名幼兒午睡時在棉被中相互嬉鬧,返家後父母發現女童私密處有輕微受傷。調閱監視器後,研判或許是幼兒玩鬧造成的意外體傷,新竹縣教育局卻違背「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法令,粗暴認定「幼生及幼生之性騷擾行為」、「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但依據我國民法以及刑法對不具行為能力的幼兒保護,現場抗議的幼教老師激動表示,「教育局站在保護幼兒、老師立場,應不予處罰。這樣曲解法規、濫權暴力,毀掉了園方與老師數十年來付出心血建立的聲譽,讓我們背負沈重的違反性侵害防治罪名。」

新竹市兒童教保福利聯合會理事長周莉柔表示,為那些被不當對待的園方與老師感到萬分痛心,並毅然率新竹市的幼教從業人員們,特地前來聲援抗議活動。周莉柔指出,政府從未腳踏實地檢討如何有效保障幼教從業人員的權益,發生冤錯案總是草草了事,從未考慮如何撫平老師的身心和名譽傷害。面對幼教老師極度短缺的困境,恐龍官員最擅長的就是污名化良善經營者、煽動社會仇視,轉移政府失能的焦點,劣化幼教從業環境。

現場的幼教從業人員憤怒表示這都是刻在老師們心上的傷疤,如果無法獲得基本尊嚴以及公平對待,不排除再次走上街頭發起更激烈的抗爭。

教育局說,去年7月期間發生之案件,係經縣府社會處認定該園園長及園內相關人員有知悉卻延遲通報之情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及第100條規定裁處。是以,教育局遵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意旨,維護幼兒安全、確保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以及保障教保相關人員權利,並善盡督導及輔導幼兒園之責,協助其提供適當之教育及照顧。教育局不會受任何外界干預而改變,將繼續依法公正執行職務,全力守護幼兒權益。

教育局強調,以幼兒權益優先的前提下,協助家長、教師間溝通,與幼兒教保學會長期採輔導及合作共同促進學前教育各項事務。從111年開始至今共有6次幼教相關事務協商,其中包含幼兒園收費審議原則、補助核發作業、稽查作業流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資格放寬標準等建議事項進行討論。

有關收費審議原則,教育局建請中央訂定統一審議標準,並依據審議原則簡化繳交資料;針對補助核發作業,教育局重新調整業務指派專人建立行政流程處理準公共幼兒園各類補助,並建置官方群組定期提醒繳交資料並立即解決其問題。

針對民眾陳情,教育局依據處理人民陳情等相關規定,基於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立場,到園稽查並明確告知稽查緣由、稽查項目、須提供資料、裁罰以及後續改善等,以善盡督導、輔導之責,每一項討論皆期能共進幼兒教育。

至於反映園所招聘教保服務人員不易,或臨時請假,難以聘足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之情事。經查部分縣市有明定比例限制,部分縣市係就個案審酌。在考量園所現場困境,且為保障幼兒就學服務權益(教學現場不可皆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兩者衡酌之下,提送至112年12月召開之「新竹縣幼兒教保服務諮詢會」並經審議通過「新竹縣教保服務機構執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配套措施」),針對代理資格放寬部分,教育局已調整為「助理教保員之代理人員,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1/3、大學大學以上畢業之代理人員,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1/3。再依據幼兒園所處地理位置(偏遠或都會),以及園所規模,就個案需求予以審酌。」亦即考量當園所有教保服務人員臨時請假,難以尋覓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代理時,讓園內有預備代理人員,以供園所不時之需。針對該學會之訴求,教育局皆在合法之情況下並於情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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