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表示,花蓮地區自0403大地震發生以來,因觀光人潮驟減,該分局已於第1時間,對轄內所有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就其113年第2季(4至6月)查定銷售額主動調減80%,以減輕其營業稅負擔。
該分局說明,營業人受地震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時,除了可以向國稅局或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暫停營業外,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也可以依實際營業狀況向國稅局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另依據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第1項後段規定,營業人有變更營業項目、營業場所或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之情形時,主管機關得隨時重行查定其銷售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花蓮大地震迄今已逾2個多月,因仍有餘震,加上近日不斷有強降雨發生,造成部分道路採取限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營業狀況受有影響的小規模營業人,可向國稅局申請扣除未營業日數的查定銷售額。
查定課徵營業稅的營業人欲申請扣除未營業日數的查定銷售額者,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mtbna.gov.tw)「0403花蓮地區震災租稅協助專區」辦理線上申請(路徑:線上申辦/營業稅/申請減免查定營業額),或向所屬國稅局遞送申請書及檢附證明文件辦理申請。以上訊息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