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4.08.19.)大驚奇|草民ㄧ位難求、權貴獨攬ㄧ方,原來玉里公有停車場可以如此停車,鄉親:「百姓的苦,朝廷命官視若無睹!」
圖文:臺灣東社發言人陳財能

人性本善,但若是沒有規則、沒有秩序,人性本惡畢露無遺。花蓮市永吉橋下公有停車格霸佔爭議,就活生生上演了20多年。

7月22日, 陳財能親自到花蓮市永吉橋下實地勘查霸佔停車格的現場後,隨即在臉書官網公佈且提出「採取一次性收費」的解決方案。八月初,又有同樣受到粗暴對待的市民向我陳情,因此,前日我才公開表示,今日(8/5) 陳財能要親自到花蓮市公所解決此爭議。



事在人為,勇於任事的花蓮市長魏嘉彥,值得財能讚許。
從法律平等的立場上看永吉橋下的公有停車格的爭議,其實只要市公所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花蓮縣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來處理,就可以免除人性自私的惡性出閘。
魏嘉彥市長完全掌握也理解永吉橋下的情況。因此,在商談不到15分鐘,魏嘉彥市長隨即指示公所建設課長做以下之處置:
1、今日(8/5)下午,請清潔隊到永吉橋下,先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之規定,清除移置佔用停車格之障礙物。
2、針對利用「有牌照機車」及「無照車輛」霸佔停車格者,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開立900元(56條)至3600元(12條)的罰單。
3、市公所將公告,在一定期間內(三個月內),永吉橋下的公有停車格採收費制,以消彌爭議來維護每位市民及用路人公平使用的權利。
事在人為, 再次謝謝勇於任事的魏嘉彥市長,讓永吉橋下20多年的停車格霸佔爭議,終於得到合法理合民情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