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王沈剛竹提案|秀林鄉推動「公有路燈認養」機制,促進民間參與!

鄉代王沈剛竹

花蓮縣秀林鄉第22屆第9次臨時鄉代表大會於近日通過了一項重要提案——「公有路燈認養」計畫。該案由秀林鄉公所建設課提出,旨在提升路燈管理效能,鼓勵鄉內民眾、企業及各機關團體參與地方建設,共同推動路燈維護與管理工作,確保鄉內夜間的永續照明,並減輕公部門的財政壓力。

此案源自於鄉民代表王沈剛竹於第五次臨時會上的提案。他提倡推行「公有路燈認領養護」機制,呼籲鄉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透過認養制度強化地方社區的合作精神。王沈剛竹表示,鄉內的路燈照明不僅是安全的保障,更是地方形象的一部分。透過這個機制,不僅可以有效管理路燈,還能減少資源浪費,並避免公器私用的情況。

王沈剛竹進一步指出,「認養機制」將鼓勵更多的鄉民與在地商家參與,讓他們共同為鄉內公共建設出一份力。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可透過認養的方式來分擔路燈的維護責任。這樣的方式不僅減輕了鄉公所在經費上的負擔,也能增強民眾的主人翁意識,促進地方凝聚力。路燈不僅關乎民眾夜間出行的安全,也涉及社區的美觀及發展潛力。透過此提案,鄉公所將更有效地管理路燈設施,並期許未來進一步推動秀林鄉成為一個安全、環保且永續發展的典範社區。

本次「公有路燈認養」計畫的順利推動,象徵著秀林鄉在公共建設及永續發展上邁出了一大步,也展現了鄉公所與鄉民間的合作關係愈加密切。隨著計畫的實施,鄉內夜間照明將得到進一步改善,為鄉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