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鄧宜/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市警察局陳姓員警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案件,八日傍晚經新竹地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新竹地檢署將持續深入調查,查明事實真相,杜絕員警不法行為。
新竹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於今年十月八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新竹市警察局通知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於翌日裁定交保廿萬元並限制住居 。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於同月二十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新竹地院更裁。新竹地院法官於同月廿四日改裁定交保卅萬元;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再次抗告,臺灣高等法院再次撤銷發回新竹地院,十一月八日傍晚經新竹地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針對陳姓員警遭羈押禁見,新竹市警察局表示,對於所屬第一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及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案,遭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羈押,予以嚴懲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並重申風紀是警察的命脈,再好的績效抵不過一件風紀案件。
市警局指出,本案係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第一分局共同偵辦,警察局長邱紹洲要求所屬,秉持不掩飾、不庇縱、警紀警辦的原則,積極配合檢察官調查釐清,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身為幹部應以身作則、勤管嚴教,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之處,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
